提出如下问题:
政策性补贴收入所得税核算 问题1 收到政府贴息补助怎么处理? 2 收到政府奖励怎么处理?3 我公司是免税企业计税财政补贴性收入汇算清缴时如何调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如果属于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则应按照《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95号)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项目单位收到贴息资金后,在建项目冲减工程成本,竣工项目冲减财务费用。2。至于是否涉税,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 ,收到政府奖励的处理分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免税企业财政补贴收入流转税肯定是免税的。针对企业所得税来讲,有条件,主要是:有专项用途,有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且实际使用没有超过用途,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就免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