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的业务范围是销售种子。多个品种,其中有自产自销的,有外购销售的品种。
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普票,税率0.增值税免税。
问题:
所得税中自产自销的品种符合所得税的免税政策,在做企业所得税减免申请时候要将符合政策的品种的免税所得计算出来,请问如何计算是正确的?
平时的销售发票是按照品种开具,所以符合政策的品种收入可以单独核算,成本分摊也是企业按品种单独核算,那是不是期间费用这块按照数量比例分摊就可以呢?然后计算出来单品种的利润总额进行申报免税所得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2、可以以收入作为权数分配期间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