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损失赔偿,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比如:运输100万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失了10万,客户要求承运企业赔偿,并按实际损失的货物数量及价格,开具发票?这类情况,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要求对方开具专用发票吗?运输企业取得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损失了对方的货物,对方不是扣减你的运费,货物由发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运输企业,这跟退货的红字发票有着本质的区别。发货企业的意思就是,你损坏了,那你就全额购买。问的是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正常该怎么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运输赔偿首先要有第三方证明(交警),因为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问题,运输单位应作为销售折扣处理,在发票上注明折扣额。
2、将货物卖给运输单位是另一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一物不能同时有两个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