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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经营纳税地点?

2014-03-19 19:21:1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从事零配件仓储装卸搬运业务,有少部分人员到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市县进行装卸搬运业务,请问,在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市县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该如何纳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在提供劳务所在地还是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增值税在提供劳务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3-12-12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第四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2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12-16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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