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进口了种羊一批,当时进口时免增值税免关税的,现在因羊只数较多,国内现有羊场要购买我公司几只种着,如果我公司销售进口种羊的话,有两个问题,一是进口环节的免税是否要补缴,二是这属于自产自销农业产品的免税范围吗?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除以之外,还会有其他方面的涉税事项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贵单位上述情况可按以下政策执行:
海关总署令第1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第五章 减免税货物的处置
第二十九条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转让给不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进口同一货物不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应当事先向减免税申请人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货物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
第四十四条 减免税货物转让给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不予恢复减免税货物转出申请人的减免税额度,减免税货物转入申请人的减免税额度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结转时的价格、数量或者应缴税款予以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