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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企业出口可以实行建议征收吗

2013-11-25 17:05:2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石材企业增值税原来实行简易征收,出口部分按免征免退,现税务局说石材企业不能实行简易征收,出口应该按免、抵、退。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65号公告第二条“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请问这条的理解是不是像我公司这种情况就可以选择免税的形式,不要实行免、抵、退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放弃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附件2),办理备案手续。自备案次日起36个月内,其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 》增加了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规定。规定出口企业可以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一旦放弃36个月内不得更改。
2、你公司可以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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