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进出口退税 与税务局有争议

2013-11-04 16:04:06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2010\2011\2012年我们通过进出口公司帮我们出口产品,我们开增值税票给进出口公司,然后进出口公司出口后他们去办理出口退税,税退回来之后就把退税返回给我们,现在赣州市局一直不办理退税给进出口公司,进出口公司没有收到退税,所以我们也拿不到退税款,税局不办理退税的理由是说我们公司的税负率太低了,所以不给退税,但一般的流程是税直接退给进出口公司,和我们的税负高低没有关系,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有利理由说服税务局退税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税务局的理由不成立。只要符合出口退税条件就应享受退税,与税负没有关系。税法并没有规定税负低就不给退税。你们应该让税务局提供不给退税的税法依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