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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员工工资扣除

2013-09-12 16:56:3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海外投资成立子公司,现我司派员工过去,但员工工资、五险仍在国内公司发放,请问可以税前列支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作为劳务派遣处理:由用工单位将其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你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2003】第016号
(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海外子公司员工的工资不能在你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专家回复
1、海外子公司员工的工资不能在你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在你公司税前扣除的工资必须是与你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专家回复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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