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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纳税

2013-06-14 07:35:11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专家:我公司2003年购置一处房产,用地性质是教育,现改作办公用,产权名称是我公司,用地性质没变,原值在往来帐中记载约1000多万,现在我是否能转入公司固定资产中,正常计提折旧,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呢?原来产权名称也是我公司的,因为是教学用地,不缴纳房产、土地税,现在该如何处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请给与指导,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可以按固定资产核算,但是需要补提以前年度需要提取的折旧。
2、正常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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