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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发放奖金及考核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2013-05-24 13:22:1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我公司今年5月份要发放去年的年终奖及考核工资,可公司人力资源部却分别编制工资表进行发放,请问:对于我公司在同一个月发放的年终奖及考核工资,可不可以编制在一份工资表中进行发放且按一次性发放年终奖的计算方法来进行计算?谢谢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可以按全年一次发放奖金单独核算个人所得税,但这种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国税发[2005]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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