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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贸易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

2013-04-29 22:32:19
提出如下问题:
商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因为报关单已过了退税期限,如果有取得该笔出口业务的国内进项发票(发票在抵扣期内),那针对这笔出口业务,我除了不能退税,需要交税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2、新政策: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3、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本通知第七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新政策: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3、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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