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向俄罗斯购买境外服务(非特许权)的税务问题:
1,服务发生地俄罗斯,俄罗斯未派人至中国,仅负责俄罗斯我司设备的维护等,未向我司销售任何产品
2,合同签定时间1年
3,按月支付
4,俄罗斯企业与我司未有任何关联关系
需要缴纳什么税?有税收协定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按此条例规定境外劳务应该代扣代缴营业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按上述规定,劳务发生地是在境外,不用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