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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

2011-08-24 21:28:22
提出如下问题:
尊敬的老师,你好!

我公司4月份购进茶叶(用于赠送客户)405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4050

贷:现金 4050

另有5月份购进促销杯(货物赠品)37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促销费 3700

贷:现金 3700

现在国税局要求此两笔业务要按视同销售收入补交增值税,请问我单位应怎样计提销项税?会计分录应怎样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用 4050*0.17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4050*0.17
由于是外购的商品,可以按外购的价格为计税价格。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4050*0.17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4050*0.17

2、参照如上处理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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