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原进口货物(缴纳了进口关税、增值税)因故退给原供应方。问题:
1、是否可以做出口退税(商贸企业、进口时间在1年以上);
2、如果不能,则视同内销。那么销项税额如何计算。比如出口外币折成人民币100万元。这100万元为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
1)如为含税的,销项税=100/1.17*0.17=14.53万元;
2)如为不含税的,销项税=100*0.17=17万元。
理由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视同内销货物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2号
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出口企业出口的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者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
2、出现问题应及时退关。请问在进口的1年时间内该设备是否使用?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FOB 也称“离岸价”。
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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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回复 | CIF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既然知道CIF价,剔除海运费和保险费就是FOB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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