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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转让续

2011-05-25 08:37:20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

我公司2010年转让股份收入100万元,投资成本10万元。转让协议签订是分三年付款,2010年是30万元,2011元是30万元,2012年是40万元。我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按比例分三个年度缴纳?有相关文件吗?谢谢!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不能。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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