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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往来总是

2011-03-30 18:19:2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下属二家全资子公司都有出口报关的资格,有些相同的客户在二家公司都有业务,他们在回款时没有分公司付款,这样就使得同一客户在一家公司的往来体现为应收,而在另一家公司体现为预收,请问我们能不能将二家公司的应收、预收相互调整,如果调整会有税务风险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调整。但需签订三方协议,不会有税务风险。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企业可以补充3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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