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出口企业,8月份货到了且已经出口了,但票还未到.到了9月26号才收到票,这样我司帐如何处理,如何申请退税?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5】第051号
第八条 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