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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佣金待扣税金

2010-09-09 10:09:25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

我公司现在出口产品,需要对国外的销售机构和国外个人支付销售佣金,请问我们在对外支付佣金时需要待扣哪些税种?税率分别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需代扣代缴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劳务发生在境外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从境内支付给个人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中国境外的机构在中国境外支付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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