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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福利费
2009-11-25 18:23:17
俱乐部会员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应付福利费帐户上还有余额,这个余额是新所得税法实施前留下来,08、09两年都没有再提取福利费,请问现在这个余额是转回费用,还是继续使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继续使用。另外注意: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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