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关专用发票开具时限明确规定:"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抵扣进项也应如此。
2.分期付款进口设备是海关收的进口增值税,肯定是一次性开税单的,那该怎么办,难道也是分期抵扣进口进项?而且抵扣是要在90天内抵扣的。
3.如果全额抵扣,税局查核时会不会问及付汇核销事宜?没有全额付款抵扣进口进项有没有风险?谢谢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进口环节增值税在货物进口时由海关代征,一次性缴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申报抵扣。对分期支付货款的货物销售时进项税的抵扣问题是否可以这样来理解:进项税是一次性缴纳的,分期付的是货款而不是进口环节增值税,对该货物来说不欠进项税,与申请抵扣的税额是一致的。
如果怕有风险,与税务局沟通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