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转售电费中出现的问题
2026-03-30 09:17:12
提出如下问题:
两个一般纳税人,由于某些原因一个公司交电费,一个公司通过开发票电费的方式让另外公司列支电费,不属于能用分割单的那种。今年开始,电费发票里出现了单独开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普票,请问这部分我们该怎样给对方开发票,开电费行吗?开普票还是专票?对方也要求给专票抵扣,该怎样给对方处理这些费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只能开专票,没有资格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正常开具专用发票即可。目前是这样操作,国家税法层面没有具体的执行文件,您也可以问一下当地税务机关,听一下他们的指导意见。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