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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

2025-11-21 01:06:56
提出如下问题:
甲供材料包含在工程epc合同里面,合同约定甲供材料款直接从工程款抵扣,我们项目工程承包人有A跟B两家,其中A是EPC项目牵头人,并且所有工程款项支付约定只对A支付,现在材料款供应给了A、B两家,并对A公司出具了供应给A、B两家材料对账结算单,我公司业主方也对A开了供应材料相应的发票,现在A公司对我公司(业主方)支付材料款(包含A+B两家供应的材料款),我公司按照进度相应正常给A支付工程款(取得工程款发票为A+B),A收到我们工程款后,相应对B结算,跟B结算时扣除供应其给B代付的材料款,这样发票流跟资金流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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