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工地食堂支出

2025-09-23 17:17:36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项目地人员:公司2个管理人员,其它的人员都是劳务公司人员,现在项目食堂总计支出20万元,请问这个是按福利费职工工资总额 14% 的部分税前扣除,还是可以全额计入项目成本税前扣除呢?具体政策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这些人员如果是贵公司负责发放工资并进行个税申报,可以在贵公司税前扣除,如果不是贵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这些外包人员由贵公司负责安排伙食,个人理解是可以扣除。除此之外应当是不能扣除的。建议贵公司与当地税务机关再确计一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