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有限合伙企业,转让了我公司持有的已上市的港股,被投资公司是境内公司,在香港上市的。请问这个过程中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
1、转让上市港股需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一般纳税人)或3%(小规模纳税人)吗?
2、自然人合伙人:按“财产转让所得”缴20%个人所得税吗?还是按经营所得申报个税呢?
3、需要按股权转让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吗?是否在出售股票环节已经缴纳过印花税,不需要再申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增值税正确。
2.按“财产转让所得”缴20%的个人所得税。
3.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在出售环节已经缴纳,则不用于再缴纳。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