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高管人员由母公司从境内派遣,长期驻扎越南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并且高管已取得越南劳务证,该高管的工资发放由境内、境外共同支付,大部分收入由母公司支付,并且就该收入进行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请问这种情况该高管主要的工作地点为境外,境内计提的工资薪金虽然也申报个税并计入相应费用,该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请帮忙详细分析并提供相应的依据,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高管属于子公司人员,且母、子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人,所以母公司支付的子公司的高管人员工资不能在母公司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