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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名股东将取得的税后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转付给隐名股东(自然人),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
2021-04-17 17:01:13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是哪条法律法规写明的?
那显名股东转付给隐名股东的账怎么交代?直接公户转私户?
这样代持股份赚到钱其他税种都不用交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如果自然人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规定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该自然人如果已交纳了个人所得税,他再将此收益转给其他个人时对方是不需要再交纳个税的。因为个税只需要一次征收即可。如果股东未交纳过个税,在取得收益时是需要公司将上述收益额转给股东并代扣代缴个税。此项收益不涉及其他税费问题。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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