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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急扣除账务处理问题

2017-09-06 11:04:3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研发一项新产品,并于8月研发成功,也申请了相关专利,于8月完成新产品销售结算,由于研发产生的成本、费用归集到“研发支出”科目,结转损益时此项就只有收入,没有成本,请问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理解为是贵单位研发了一项新产品技术,然后将用新技术生产的新产品出售。请您参考以下处理:
对于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可对外销售的产品,按对外销售的可变现净值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在研发过程中得到可对外销售的产品不能列报为存货,而应作为一项“其他流动资产”,且对外出售时也不确认收入,而是直接冲销相关的“其他流动资产”。
(借:其他流动资产,贷:研发支出)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等 转为无形资产、将研发过程产生的新产品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 借:无形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流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专家回复
如果后续的实际变现净值与原先从研发支出转出时所依据的可变现净值估计额存在差异,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将相关的差异影响数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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