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
1.我们收到供应商一笔返利(原因为达到一定金额未有退货产生),请问收到这笔返利是否需要对方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我方收到后冲减进项。
2.我们向供应商收取了一笔堆头陈列费,营改增后是否开具开具专用发票,如果开票的话,可以开具6%税率的陈列费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279号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展示服务,必须有其场所及经营范围。在此前提下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