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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向子公司派遣员工

2016-01-26 14:18:1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向下属的子公司派遣100名员工进行生产,员工的工资、五险一金全部在原单位发放,不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这部分员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可以在原单位税前扣除么?还是应在子公司账上挂其他应付款,由子公司实际支付这笔费用,然后在子公司税前扣除?所得税上有相关的政策规定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如果这部分人员只是临时为子公司提供服务,这些人员的工资可以在贵公司税前扣除,收到子公司的服务费可以做为其他业务收入进行核算。如果是长期为子公司提供服务,建议上述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应由子公司支付,子公司可以将实际发放工资额在税前扣除,母公司就不能再进行税前扣除了。
2、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谢谢您的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如果员工工资和五险全部在母公司发放,那么如果母公司在税前扣除上述费用,子公司就不能再进行税前扣除了。这样做肯定是有涉税风险的,因为上述工资费用与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无关,母公司在税前扣除增加了母公司的成本费用导致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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