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阿里巴巴公布的天猫、淘宝2014年营业收入1.172万亿,其实这些都是借助其平台的商家自主经营完成的交易额,怎么能算到阿里巴巴的财报上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阿里巴巴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客户你好你咨询的问题电子商务程序问题,不属于财税答疑范围,请咨询一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请参考一下账务处理:
(1)销售方发出货物时(收入暂不入账,等到对方确认收货并收到
支付宝款项时再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销售方收到客户支付宝账户划拨的款项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存款——××账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销售方如果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资金转移到银行存款,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