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经营停车场已有10余年了,期间收回的票根一直存放在公司档案室中,介于空间太为狭小,想按发票存根联保留5年即可销毁,一般需要什么程序?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纳税人要求销毁五年期满的发票存根联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存根联销毁申请审批表》和下列附送资料:1.存根联清单;2.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3个工作日内审批同意后由税收管理员监督销毁。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