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专家补充回复 | |
| 专家回复 | 您好! 根据来信,答复如下: 1.如果您给甲方开的1000万发票,在月末结转的时候是按照900万计提税金。 2.对方给您的发票不应该含税,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建议提供不含税票,全额计入成本。如果合同约定为含税分包费用为100万元并开具100万元发票,则要按100万全额计入成本。 谢谢再次提问。 |
| 专家回复 | 您好! 发包方给分包方工程款的时候,不能直接扣除对方营业税。发包方也只就本方负责的营业税进行帐务处理。 您的提问已超过3次。建议另行提问。 谢谢再次提问。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