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今天刚上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光伏固定资产投资金额2000万元,发电政府每度补贴0.42元,请问老师这个补贴收入能享受什么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财税〔2008〕116号文发布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上述条件的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可前往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关事宜。
财税[2013]66号
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现将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您好,
对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太阳能电力产品,相关规定并没有题及是否可享受税收优惠。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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