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井采煤矿的采空塌陷区是否交纳耕地占用税?一、首先这块土地不属于煤矿所有,没有征用,二、对村民进行了永久性搬迁安置和土地收益补偿占用的集体土地。“实际占用的土地”定义是什么?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包括:(1)军事设施用地;(2)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3)炸药库用地;(4)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5)殡仪馆、火葬场用地;(6)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水利工程以发电、旅游为主的除外;(7)安置水库移民、灾民、难民的房屋占用地;(8)农村居民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并且新建住宅占用耕地少于原宅基地的。
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指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上述规定判定一下是否需要交纳耕地占用税。
2、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按证书记载的面积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