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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 专家回复 | 1、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3号) 2、可以提供分包方开具的上述证明予以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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