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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后原税收优惠,分公司能否继续享受

2013-11-14 18:13:05
提出如下问题:
原公司因经营困难享受当地地税部门对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优惠,对于以前年度的减免额在以后年度抵减,现公司即将分立,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变化,房产及土地同时分立出去,问题:



1、分立后的公司能否享受此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分立延续优惠政策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2、如不能享受,需抵减的以前年度税收减免额能否在分立前退回?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房产、土地分立出去后,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分立公司需重新申请。
2、未退的税款,被分立公司可以要求直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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