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土地使用税缴纳

2013-11-12 17:07:40
提出如下问题:
煤炭企业的采空区是否需缴纳土地使用税?煤炭企业在土地使用税方面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煤炭企业的下列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89号)
  (1)矸石山、排土场用地,防排水沟用地;
  (2)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及轻便道和输变电线路用地;
  (3)火炸药库库房及安全区用地;
  (4)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
  (5)塌陷地、荒地在未利用之前,暂缓征土地使用税;
  (6)报废矿井占地,暂缓征土地使用税。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