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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基建期间带出的矿石销售如何处理?

2013-08-18 17:14:23
提出如下问题:
我是一家矿山企业,正在基建还未投产,在基建巷道掘进中附产出了一定量的矿石并已销售。请问:销售收入是冲减在建工程成本还是记入销售收入科目?有什么税法文件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计入销售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需并入利润交企业所得税。
参考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604 在建工程”规定,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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