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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 专家回复 | 自建的判断标准建设单位是否与施工单位有结算关系,如果建设单位把施工单位招聘为自己的员工,就可以作为自建。另外自建建成后如果是股权转让,不需要补交建筑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 一、《细则》第十一条“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中的“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是指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独立核算单位是指: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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