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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巷建设何种情况可以自建不交建安税

2013-08-04 18:15:16
提出如下问题:
45万吨煤矿新建井巷工程招标工程队施工(包工不包料、甲供材),也要参照房开企业开票纳税吗?建设单位可否用自己施工队自己购材料发工资直接计入完工成本,不用施工队开建筑发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允许自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施工企业包工不包料要按含材料价款计算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建设单位如果有自己的非独立核算的施工队,可以用自己施工队自己购材料发工资直接计入完工成本,不用施工队开建筑发票。依据营业税条例的规定,自建自用建筑物不交建筑业营业税,如果建成后转让则不仅要交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还要补交一道建筑业营业税。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自建的判断标准建设单位是否与施工单位有结算关系,如果建设单位把施工单位招聘为自己的员工,就可以作为自建。另外自建建成后如果是股权转让,不需要补交建筑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 一、《细则》第十一条“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中的“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是指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独立核算单位是指: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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