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生产属出口企业,一直以来没有对退税款提取附加税,在网上查也说不用缴纳附加税,但是在纳税人的刊物上有看到要缴纳附加税,不知道到底谁是对的,请回答并提供依据文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不是退税款缴纳附加税,而是“免抵额”缴纳附加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
2005-02-2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明确如下: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三、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