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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补当年增值税

2010-08-04 19:20:44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单位于今年8月份申请一般纳税人转正,但由于税负太低,税务局要求我们补交了一部分增值税,通过自查查补的方式,我们查补的原因是有一种产品货已到达但发票未到,我们也已经销售但未开具销售发票。也就是无票收入。补交了增值税(本年上个月的业务)请问老师:一、当时已过了申报期,我们没有补充申报,请问在这个月申报时这部分收入及所交税款应填写在纳税申报表的哪一行?还用开具销售发票吗?二、这部分收入及补交税款怎样记帐?三、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怎样调整?(现在发票已到达,能直接抵扣,并记帐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材料几月购进,发票时间,产品是几月份销售的?为避免误答而给您造成不便,请将问题表述清楚,以便我们准确回复。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补交的税款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税窗口手工申报。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计入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相关收入、成本按规定计入即可,不需要特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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